中国法制报道海南报道(林虎 张景涛)近日三亚交警收到网友举报在荔枝沟路段有一辆琼BG***2号牌小型普通客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希望交警部门能够查处。
三亚交警接到举报后迅速进行调查核实,通过车辆信息查询到该车辆驾驶人邹某(女,40岁),并将其口头传唤至三亚交警吉阳大队接受调查。在交警路管员的批评教育下,邹某承认自己驾驶琼BG***2号牌小型普通客车在荔枝沟路段未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违法事实,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写下了保证书,并表示以后不会再犯,一定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邹某因未在机动车道内行驶,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6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82条相关规定,三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依法对其处以100元罚款。
随意占用非机动车道行驶你们是快捷、方便了但是这种行为不但扰乱了交通秩序同时也给非机动车通行造成了严重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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